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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10:10:00 打印 字号: | |

龙云兰:

本院受理原告翁长付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704之一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十铺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撤诉),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法院

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和平路42号

联系电话:0564—3831347

联系人:许晓明

 


责任编辑:金安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