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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0:40:00 打印 字号: | |

刘后权:

本院受理原告王世刚与被告刘后权装饰装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938之一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十铺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撤诉),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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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4—3831347。

联系人:许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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