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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康而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25:10 打印 字号: | |

安徽康而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经审查后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任清算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康而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安徽康而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327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三元路1号。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慧灵。公司经营范围:口罩、防护用品、无纺织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包装制品、工作服、劳保用品生产加工及销售;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所确定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六安市的具备二级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清算组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最近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需在本案公告期间内)。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竞争清算组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机构的相关基本情况的材料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伍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材料应包含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拟委派参与本案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情况、参与本案工作的优势、本案的工作方案等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清算组,并将被列入本院选任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2211日。

五、选任方式

申报机构达到三家的,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比后选定清算组和备选清算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美燕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0564-3261572

           18156466685

附: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竞争清算组申请书.doc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金安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