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金安区法院通过微博@金安法院线上图文方式通报了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会通报,2018年至今,金安法院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公正高效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26件,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纠纷共965件,其中民事案件942件,行政案件1件,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具体做法是:
坚持柔性司法理念,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中,牢固树立“三种”维权观念:实体和程序并重、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重。例如,在涉未成年人抚养关系纠纷,承办法官根据案情,考虑到抚养纠纷在农村较为常见,采取到居住地巡回审判,邀请了当地乡村干部到场见证,联合区妇联、司法所等开展调解,向当事人释明法理,达成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最优方案。
主动延伸职能作用,提升涉未成年人办案效果。针对我区流动人口多、院校集中、在校学生较多的特点,金安法院陆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下乡,关爱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护航学生成长”“小公民法律课堂”等系列普法活动共计20余场。从张店中学到牌坊小学,从泊冲村到阳光社区,法官们为未成年人讲述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办案注重心理疏导,促进家事矛盾有效化解。“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港湾。为有效化解家庭内部矛盾,解决未成年人港湾问题。金安法院努力尝试从高校、公益组织、社区聘请心理专家,同时鼓励年青干警学习考取心理咨询师资质,为家事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心理疏导。例如:金安法院在审理一起农村离婚案件中,对家长和未成年人采取心理疏导、教育感化等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促成了和解,挽救了一段婚姻,为孩子创造了稳定的成长环境。
发布会上,王铮副院长表示,下一步,金安法院将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继续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