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当事人许某专程来到金安区法院,给立案庭和诉前调解中心各送去一面锦旗,以表达自己案件被高效调处的感激之情。

原来,今年7月份,许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甘某购买产品,在收到甘某发来的产品后,许某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许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甘某退还其支付的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立案庭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我院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拿到案件材料后,调解员发现甘某是外地人,如能调解结案,更能为当事人减轻诉累,节约诉讼成本,便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甘某取得联系,认真倾听对方诉求,耐心调和双方矛盾点,最终成功化解了双方分歧。
由于对案件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为表达感谢之情,当日,许某特地制作了两面锦旗,送到金安区法院立案庭和诉前调解中心,以表达对我院诉前调解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赞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