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金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新富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隆艳首先宣读了市法院《关于开展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解读。随后,各班子成员围绕市法院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逐一就开展好“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史新富指出,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案件质量建设年”是落实严格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市法院文件精神,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二要齐抓共管、抓好落实。要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十项具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为“案件质量建设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