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评析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增强法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审判质效。7月19日下午,金安区人民法院召开上半年民商事发改案件评析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主持会议,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全体民商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会。
会上,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分别就各自分管部门的发改案件,围绕案件发回改判原因和争议焦点问题逐案点评,并带领干警们从案件程序、证据和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自查剖析。同时,各分管领导对评析中发现案件存在的多发、共性和类型化问题进行了总结梳理,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发改率等进行分析研判。
会议强调,一要以案为鉴,抓好审判质量。要持续强化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办案责任感,充分发挥发改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从发改案件中汲取教训、积累经验,持续提高审判质量。二要聚焦指标,提升司法效能。要提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用和纠纷化解的能力水平,将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等质量指标作为首要评价标准,综合运用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督促科学提升办案效率。三要上下对接,加强沟通协调。要审慎处理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要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加强业务沟通和咨询,用好法答网、案例库、类案检索等办案辅助工具,统一裁判尺度。四要释法说理,做实服判息诉。要进一步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加强对当事人的判前释法、判中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疑虑,促进服判息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