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白天在外地忙工作,晚上能来你们法院调解可以吗?”近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祝万浩在晚上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场围绕850元押金纠纷的调解故事就此展开。
该案中,承租人刘某因个人原因提前解约,与出租人杨某协商退还押金时产生分歧。杨某拒绝退还850元押金,在问题尚未解决时又未通知刘某就更换了门锁,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刘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除要求退还押金外,还主张1600元律师费、诉讼费等开支。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发现,双方核心矛盾并非钱款本身,而是沟通不畅引发的积怨。后在电话沟通中得知刘某远在外地、白天又无法到法院,法官决定约原被告傍晚组织调解。
“这点钱我不在乎,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啊!”傍晚时分,刚赶到法院的刘某仍满是愤慨。杨某则认为刘某违约在先,拒绝退还押金和承担其他费用。
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法官先耐心倾听各自诉求,再从民法典租赁合同条款出发释法明理,结合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换位思考下,换锁前没通知确实不妥”“提前解约确实违约,退全款也不合理”,随着沟通深入,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当晚八点,经过两小时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杨某当场返还刘某部分押金及案件受理费等共计7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彻底化解。临走时,原被告双方对法官加班调解纠纷,感谢连连。
“850元押金纠纷,看似标的微小,却关乎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当事人心中这口气捋不顺,就不会息诉。”事后承办法官说道。
从迁就当事人晚上调解,到实质性化解纠纷,金安区法院用“不打烊”的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