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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法“枫”景
法官直面劳动争议,调解守护劳动者权益
作者:审监庭 王立理  发布时间:2025-10-24 08:57:32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真的没有想到,一个月都不到你们就帮我要回了我的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了,这面锦旗代表着我的心意,你们一定要收下。"

10月23日一大早,金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一名当事人将一面鲜艳的锦旗送到审监庭法官戚仁元、法官助理王立理手中,锦旗上写着“雷霆速度 正义楷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家住金安区三十铺的原告陆某在家门口的某某标识公司担任文员一职,入职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陆某经常加班,工资未及时发放,加班费也迟迟没发。2025年9月,陆某以被告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原因诉至法院。

审监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劳动者工资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家庭生计,决定先行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被告公司坚称,陆某工作存在失误,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才未结清其工资,双方矛盾尖锐、激烈。

考虑到前期双方情绪,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劳动者详细释明举证责任及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评估诉求;另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剖析公司可能违法用工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声誉的潜在影响。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后,双方均希望尽快解决纠纷,于是法官趁热打铁提出“庭前支付,一次性结清”的方案。最终经协商公司一次性给付陆某3万元,还没开庭前就有了着落,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法官提醒:劳动纠纷因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在诉讼过程中往往容易激化矛盾,诉讼当事人积极配合法官组织的调解可以实质性化解矛盾,让劳动者快速获得合理补偿,使其核心诉求得到有效回应,这样既维护了其基本劳动权益与尊严,也避免了冗长的庭审程序与后续执行风险,更节约了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胡月圆